境外注册公司能否在德国内继承重组轮番或运行歇业轮番?
若异邦注册公司的中心利益地点地(COMI)位于德国,则该公司也可在德国运行歇业或重组轮番。凭据《欧洲歇业条例》(European Insolvency Regulation, EIR),关于其他欧盟成员国(丹麦除外)的公司,其注册地推定为中心利益地点地(COMI)。为防护糜费挑选法院的行径,若公司注册地是在请求歇业前三个月内换取至另一欧盟成员国的,则该推定不适用。
关于在欧盟除外地区注册的公司,若其注册地或主要计较行径地点地位于德国,则可在德国运行歇业或重组轮番。
若债务东说念主的中心利益地点地(COMI)不在德国,但在德国领有部分财富,则可针对这些财富运行仅限于该部分财富的次级歇业轮番(即 “土产货轮番”)。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近期作出裁决:若债务东说念主同期向某非欧友邦家法院和德法则院请求运行歇业轮番,且德法则院对该请求的裁决早于非欧友邦家法院,则德法则院领有海外统辖权。
在其他辖区运行的重组或歇业轮番,在德国事否有可能赢得承认?
在欧盟成员国(丹麦除外)运行且被列入《欧洲歇业条例》(EIR)附件 A 的轮番,在德国均会得到承认。
在非欧友邦家运行的轮番,在德国无间也会得到承认,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凭据德法则律,运行该轮番的非欧友邦家法院不具备统辖权;
2.承认该轮番将导致显着抵触德法则律基本原则的后果配资炒股入。
发布于:北京市天元证券_天元证券配资公司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